民国晚期国际航空实寄封2-1 (币制: 法币)

民国卅七年十月三十(1948.10.30)天津寄德国 Bad Segeberg 航空封背贴上海大东三版孙像五枚(法币面值30万三枚联,50万面值双联)合资190万, 销同日天津国际出口局民国37.10.30日戳,德国到达戳1948.11.08。本实寄封邮资构成:国际平信30万/初重+ 航空80万元/每重10克X 2=190万元,符合1948年8月21日~1948年11月5日国际航空邮资采用法币计费的最后一个邮资期的资费标准,即国际平信资费30万元(起重20g),国际航空资费80万元(起重10g)。该国际航空封为民国法币值邮票晚期使用案例,因航空资费于1948年11月6日起开始实行金圆券计费。

背景: 法币是国民政府1935年发行的货币,因抗战期间,财政支出不断增加,后为扩充军费对共内战,扩充军费致发行量激增,通货膨胀,法币币值接近废纸,国民政府为应对金融市场的混乱,进行所谓的“币制改革”,用金圆券替代法币。1948年8月19日,民国政府公布《金圆券发行办法》,8月23日金圆券正式发行,规定金圆1元兑换法币300万元,并通告旧法币从11月底作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