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验讫放行。 有在邮件上贴标签盖戳记的,称之“明检”,有不留检查痕迹不让人知道的,或者盖上其他戳记只让内行人知道验讫的,称之“暗检”。
(二)验讫扣留。 有的邮件或报刊因内容不容于当道者,检查后扣下,仅有少数会通知收件人。近年因历史档案流入民间,才偶有发现,比较珍罕。
(三)移送法办。 遇有触怒当道(政府)的言论者,发件人往往招来牢狱之灾甚至杀身之祸。正因如此,使人在私人书信中也不敢讲真话。 辛亥革命期间,武昌军政府施行了邮政检查,是中国邮政史上的第一次。之后,直至新中国建立为止,邮政检查无日无之,与民国时期相始终。邮政检查虽然干涉了通信自由,但毕竟使居住在敌对势力两边的人民得以通信不断,既反映了政治对邮政的强烈影响,也反衬出在乱世中邮务人员坚持通邮的专业精神。
第一部分:辛亥革命、北洋政府。 民初政局的纷乱,导致了邮检,自辛亥革命始、二次革命、洪宪称帝、迄宣统复辟,直系、皖系、奉系等大小军阀邮检,均有罗列。 其中武昌军政府邮检,是实寄孤品,也是中国邮检之始。邮政史背景:这次邮政检查,是中国邮政史上的第一次,只进行了几天,存世的多是外侨造的集邮品,实寄的仅此一件,尤其珍贵的是寄到对立的北京城。1911年10月10日,武昌新军起义,发动了辛亥革命,建立中华民国,但开始时革命力量尚薄弱,清军大举南下要扼杀革命。武昌军政府当时实行了邮政检查,防止军情外泄。
第二部分:北伐统一。 展示国民革命军、桂军、西北军、晋军联合打倒北洋军,和后来分裂时实施的邮检。 其中最突出的,是桂系反蒋反共的邮政检查宣传戳记。1931年6月1日由广西柳州寄安徽徽州之信,封背钤一碑形邮检戳,分三行,中间阴文:“检验讫放行”, 上方地名不清。这正是两广独立,广州国民政府成立后头几天的检查戳,见证了桂系反蒋的这页历史,十分珍罕,堪称孤品。
第三部分:新疆邮检。 跨北洋和民国时期,省政府和地方邮检并存,是民国邮检之极致,本集是唯一完整的展示和研究,包含了省和地方邮检孤品各一。 特别要介绍的是1920年阿勒泰长官公署检查封。历史背景:阿勒泰原直属中央政府,外蒙古独立后,势成孤悬,北洋政府于1919年决定:阿勒泰并入新疆。邮政史背景:辛亥革命后,杨增新称霸新疆,历行封锁政策,防止新疆受关内纷扰影响,邮政检查是重要一环。新疆疆域辽阔,故常有地方官员检查后,省府再检查,可见其严!这件亦如此,1920年3月18日,承化寺(阿勒泰)发出,经地方检查,3月31日经迪化(乌鲁木齐),受省府检查,5月5日到北京。地方检查钤“阿勒泰长官公署委员检查迄重封”戳,官衔是直属中央时期的,是件孤品。
第四部分:抗战日伪邮检。 系统展示和研究了日伪政权在沦陷区所实施的邮检。其中包括在关东都督府(大连)、伪满、台湾、香港、华北、华中等地的邮检。可惜是碍于国内邮展规则,日伪邮政不得展出。其实,前事不忘、后事之师,展示这些邮品,正如历史教科书和博物馆陈列一样,正好教育没有经历过战争的新一代。
第五部分:抗战国民政府邮检。 系统展示和研究了对沦陷区实行的邮检、国际和在国外的邮检以及胜利后对日侨的邮检。其中1932年东北抗日邮检是件佐证独特邮政史的孤品。 1932年吉林梨树镇寄哈尔滨检查封。历史背景:“九一八”事变后,东北迅速沦陷,但不少热血男儿,坚持敌后抗日,中华邮政吉黑邮区也坚守至1932年7月25日才撤退,当时还有少数地区,尚在抗日武装控制之下,邮政服务照常,直至1933年初撤退到苏联为止。邮政史背景:本件是1932年7月27日由吉林梨树镇发出,寄哈尔滨,受吉林联合军检查。过去,东北撤邮后的敌后邮局,仅见于文献记录,未见实物。过去,敌后抗日邮品仅见1932年“苏炳文加盖票”和实寄封。吉林联合军抗日邮政检查,记录了这段可歌可泣的艰难岁月,使先烈的流血不致埋没。这是一件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孤品。
第六部分:国共内战。 展示了国民党和共产党对对方实行的邮检,共产党邮检实物,尤为难得,其中长征时期红军检查的排单,既是邮政史的孤品,也是革命历史的见证。 1935年陕北红军截查邮件排单。历史背景:1930年代,国民党地方部队围堵陕北根据地,与红军对峙。邮政史背景:此件排单,记录了红军的两次截查,其一是延川局批:“因贺家湾红军当(挡)不能前行误中(钟)四点”,另一是甘谷局批:“至武安驿红(军)阻挡误钟六点”。两侧钤“中国工农红军三十七军八十四师司令部”朱印,表示检查通过,叫友军不必费时再查了。此件如实反映了红军完成长征、到达陕北前夕,两军交错之情形,是件孤品,也是不可多得的革命文物。
(本文作者的邮集《中国邮政检查(1911-1949)》在2001年南京全国邮展上获金奖加特别奖) 1.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邮件检查制度述论——以湖南为中心的考察 廖发堂 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/06 2.红军的邮政检查 王剑智 集邮博览 2004/01 3.做好邮政检查工作的几点体会 刘文军 邮政研究 1996/03